哈尔滨职工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处理指南
哈尔滨职工在离职后,对于住房公积金的处理方式有多种。以下为详细的处理指南:
1. 公积金账户封存
离职后,原单位会封存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,即停止缴纳公积金。此时,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并不会消失,只是暂时无法继续使用。
2. 公积金账户转移
若您在新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,可以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。转移分为内部转移和外部转移:
(1)内部转移:指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在资金中心内部不同单位账户之间转移,不涉及资金结算。
(2)外部转移:指将公积金账户金额转入外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他分中心,同时个人账户注销。办理转移时,转入单位需已为职工开立公积金账户。
3. 公积金提取
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,职工可以提取离职后的公积金。以下为提取条件:
(1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;
(2)离休、退休或达到离休、退休年龄;
(3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;
(4)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;
(5)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;
(6)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;
(7)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,继承人可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。
提取流程如下:
(1)前往公积金中心领取并填写《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》和相关提取指南;
(2)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离职证明等材料,至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;
(3)审核通过后,公积金金额将转入职工本人公积金卡内。
4. 免申即享服务
哈尔滨公积金中心推出离职、退休提取业务免申即享服务。系统自动识别离职、退休封存职工,通过微信公众号智能推送提取提示信息。职工授权同意后,系统自动将个人账户余额转入职工关联卡并注销账户。
总之,哈尔滨职工离职后,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公积金处理方式,确保公积金权益不受影响。同时,关注公积金中心推出的免申即享服务等政策,简化办理流程,提高办事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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